抓学习 强技能 提素质 青岛为政府采购法治化规范化蓄势赋能

政府采购信息网 2024-07-19 09:33:15

今年以来,青岛市以常态化、长效化开展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、政策和实操业务学习为切入点,全市共开展学习20余批,其中采购人2700人次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560人次、评审专家160人次。通过不断提高监管人员业务能力、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、提升代理机构执业水平、加强评审专家规范管理,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质量,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,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。

提高站位压实责任,找准学习“坐标”

政府采购活动涉及采购人、代理机构、评审专家等主体,工作流程长、政策要求多、涉及人员广,各方主体都是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关键角色,理顺各方主体的权利与责任,形成环环相扣、有机衔接的良性链条,政府采购活动才能依法规范、高效有序。

采购人是采购活动责任的直接承担者和具体落实者,其主体责任的落实至关重要。对采购人的学习采取“大课+小课”的方式,联合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(市政府采购中心)给主管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专管员、网上商城操作人员等政府采购业务负责人开大课,给有个性学习需求的主管预算单位如市审计局、市行政审批局、市水务局等开小课。代理机构是采购人与供应商之间沟通的桥梁,对代理机构的学习采取监管部门和同业人员同台授课的方式,改变传统监管部门单方教学模式,邀请代理机构登台交流经验,以同一身份、同一视角的解读,推动代理行业协同联动。评审专家是政府采购评审环节的“裁判员”,在确定政府采购结果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。针对个别领域供应商恶性竞争现象比较严重,恶意质疑投诉的情况较为突出的情况,分批次组织厨房设备、家具、体育器械、服装、医疗器械、物业管理等专业类别的评审专家开展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学习,规范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秩序。

量身定制学习内容,锚准问题“靶心”

针对政府采购活动中各方主体角色不同、权责不同的情况,青岛市坚持多批次、小范围,为不同主体设置有针对性、有特色的学习课程。

面向采购人,学习内容聚焦需求确定、政策落实、信息公开、内控建设等方面,进一步强调采购人需自觉落实节能环保、支持创新、支持中小企业等政策功能;需切实承担起采购需求、采购文件审核等工作;需及时公开采购意向、采购计划、采购合同等信息,提高透明度等。面向代理机构,学习内容聚焦代理执业需求,坚持政策法规与实战业务相结合,对2024年集中采购目录变化、政府采购政策等进行重点解读,提出代理机构要规范执业行为,加快专业化服务转型,为采购人设定采购需求、拟定采购合同、开展履约验收、化解争议纠纷等环节提供专业服务。同时通过剖析采购文件编制不合理等典型案例,用“活案例”警示代理机构提升法律意识,减少违规执业风险。面向评审专家,学习内容聚焦评审环节,结合质疑投诉等案例,提出遵守评审纪律、公平公正评审和坚守红线底线等要求,进一步压实评审专家工作责任。

加强监督管理督导,筑牢业务“基石”

为进一步提升学习效果,青岛市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,完善监管机制,督导政府采购各方主体真正把政策业务学习转化成采购业务实践,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。

一是开展季度巡检,采取跟踪指导方式,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事中监督管理,每季度抽取一定数量的政府采购文件进行检查,涵盖采购文件中设定最低限价、样品评审和样品保管条款设置不符合规定、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、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等15项检查指标,覆盖采购文件编制的全过程,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向33家代理机构及时进行反馈,督促相关当事人及时整改。二是开展专项整治,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继续开展政府采购领域“四类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,对采购文件设置差别歧视条款、违规收费或逾期不退还保证金、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、供应商围标串标等问题进行专项检查,抽取确定33家代理机构作为检查对象,共计抽取165个政府采购项目。三是加强结果应用,根据《青岛市政府采购领域采购人诚信管理办法》《青岛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诚信评价管理办法》《青岛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诚信评价管理办法》,发布采购人失信清单、评审专家失信行为通报,实时调整代理机构诚信星级,密织诚信监管网络。

下一步,青岛市将继续按计划有序推进采购人、代理机构、评审专家学习,全方位提升各主体规范意识和业务能力,为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保障。(韩蒙荫 杨雪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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